[留學生] 中國留學生因無證駕駛被吊銷簽證 狀告國土安全部長和母校
留學生被吊銷簽證,尤其是最近清查留學生的違規記錄,有些僅僅是交通違規,其學生簽證也遭到吊銷。
南卡萊羅納大學的中國留學生楊同學也遇到類似情況,他因為很久以前的一次“無證駕駛”,雖然早就結案了,但他的簽證在4月3日突然被吊銷。為此,楊同學將國土安全部長、移民與海關執法局代理局長,甚至包括其母校等一並告上法庭,要求恢復學生簽證繼續就讀。

根據起訴書顯示,原告楊同學是中國公民,目前就讀於南卡羅來納大學文理學院,持F-1簽證合法居留並學習。2025年4月3日,校方國際學生事務辦公室突然通知其SEVIS記錄已被終止,原因是“未維持身份”,並稱“因出現在犯罪記錄檢查中或簽證被吊銷”。
楊同學隨即展開核實,確認自己僅因一次“在駕照暫停期間駕駛”的交通違規收到罰單,該案已結案,且無任何刑事記錄或其他不當行為。他被迫中止課堂學習,並向學校和移民機構尋求說明與救濟,均無果,最終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。
知多D
什麼是SEVIS?
SEVIS(學生與交流訪問學者信息系統)是美國國土安全部下屬移民與海關執法局(ICE)管理的系統,旨在追蹤F、M和J類非移民學生的在美學習狀態。
該系統於“9·11”事件後設立,根據一系列聯邦法規,移民當局需確保對國際學生的狀態進行准確記錄和合規管理。
法律
簽證與身份是不同的概念
根據現行法規,僅SEVIS記錄的終止,並不等同於學生身份的終止。學生如未違反簽證規定,即使其簽證被吊銷,只要仍在美合法就讀,其F-1身份依然有效。ICE本身也有明確指南指出,簽證吊銷並非SEVIS記錄終止的直接依據。
起訴書顯示,楊同學的代理律師提出了三項法律主張——
第一項主張:違反《移民與國籍法》
原告訴稱,南卡羅來納大學在未有合法依據下阻止楊同學繼續上課,構成對《移民與國籍法》第1101(a)(15)(F)條及其相關聯邦條例的違反。學校作為指定學校官員(DSO)有責任支持學生完成合法課程,而非以SEVIS終止為借口擅自剝奪其在美學習資格。
第二項主張:違反《行政程序法》(APA)
原告指出,國土安全部及ICE未依法說明SEVIS終止的具體事實依據,亦未遵守法定程序。根據APA第706條規定,行政機構若行為“武斷、專斷、濫用自由裁量權或違反法律程序”,可由法院撤銷。原告認為,被告的行為明顯缺乏合理依據與法定授權,屬非法行政行為。

不錯的新聞,我要點贊
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,我來說幾句
最近一段時間來,已經有超過1000名南卡萊羅納大學的中國留學生楊同學也遇到類似情況,他因為很久以前的一次“無證駕駛”,雖然早就結案了,但他的簽證在4月3日突然被吊銷。為此,楊同學將國土安全部長、移民與海關執法局代理局長,甚至包括其母校等一並告上法庭,要求恢復學生簽證繼續就讀。

根據起訴書顯示,原告楊同學是中國公民,目前就讀於南卡羅來納大學文理學院,持F-1簽證合法居留並學習。2025年4月3日,校方國際學生事務辦公室突然通知其SEVIS記錄已被終止,原因是“未維持身份”,並稱“因出現在犯罪記錄檢查中或簽證被吊銷”。
楊同學隨即展開核實,確認自己僅因一次“在駕照暫停期間駕駛”的交通違規收到罰單,該案已結案,且無任何刑事記錄或其他不當行為。他被迫中止課堂學習,並向學校和移民機構尋求說明與救濟,均無果,最終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。
知多D
什麼是SEVIS?
SEVIS(學生與交流訪問學者信息系統)是美國國土安全部下屬移民與海關執法局(ICE)管理的系統,旨在追蹤F、M和J類非移民學生的在美學習狀態。
該系統於“9·11”事件後設立,根據一系列聯邦法規,移民當局需確保對國際學生的狀態進行准確記錄和合規管理。
法律
簽證與身份是不同的概念
根據現行法規,僅SEVIS記錄的終止,並不等同於學生身份的終止。學生如未違反簽證規定,即使其簽證被吊銷,只要仍在美合法就讀,其F-1身份依然有效。ICE本身也有明確指南指出,簽證吊銷並非SEVIS記錄終止的直接依據。
起訴書顯示,楊同學的代理律師提出了三項法律主張——
第一項主張:違反《移民與國籍法》
原告訴稱,南卡羅來納大學在未有合法依據下阻止楊同學繼續上課,構成對《移民與國籍法》第1101(a)(15)(F)條及其相關聯邦條例的違反。學校作為指定學校官員(DSO)有責任支持學生完成合法課程,而非以SEVIS終止為借口擅自剝奪其在美學習資格。
第二項主張:違反《行政程序法》(APA)
原告指出,國土安全部及ICE未依法說明SEVIS終止的具體事實依據,亦未遵守法定程序。根據APA第706條規定,行政機構若行為“武斷、專斷、濫用自由裁量權或違反法律程序”,可由法院撤銷。原告認為,被告的行為明顯缺乏合理依據與法定授權,屬非法行政行為。



分享: |
注: | 在此頁閱讀全文 |